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25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18元(含税),
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377,312,092 股为基数(已扣除
公 司 回 购 账 户 中 的 股 份 404,772,657 股 ) , 预 计 分 红 总 额
3,847,916,176.56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2025 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0.39%。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 0.18元(含税)进行派发。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宝钢股份关于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7)。
二、调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本次共向 1,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798.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由 404,772,657 股减少至 36,783,657 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宝钢股份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36,783,657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2025 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18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1,745,301,092 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6,783,657 股),以此计算,公司预计派发 2025 年下半年现金分红总额 3,914,154,196.56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2025 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1.60%。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派发 2025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 2,565,277,451.04 元(含税),
占合并报表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2.58%。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6,479,431,647.60 元
(含税),占 202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2.63%。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