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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7:28:46 股吧网页版
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白彦春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白彦春 已离任)

2025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自2025年8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8月任职期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1月-8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66年8月生,中国国籍。1988年5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8月至1992年6月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中美中心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6月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紫顶(北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本人在公司治理、企业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执业特长集中在公司上市和并购重组,曾参与中国石油、中国工商银行、神华、鞍山钢铁等数十家大型国企的改制上市工作,并于2007年出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审委委员,审核了150件以上首发和增发项目。在多年执业生涯中,本人曾代理过上百件诉讼和仲裁案件,曾作为仲裁员审理过国际商会(ICC)仲裁案件。本人现主攻公司治理与机构投资决策,为大型国内外机构投资者责任投资提供投资决策服务。2018年5月至2025年8月任宝钢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8次,我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
同意,未对该期间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指导、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共计3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预算、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报告、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等议案,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提供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针对内控薄弱环节,公司要完善内控系统、流程和监督;要从点到面整改、落实管理建议书中的问题;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应是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战略导向;在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方面要积极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要和未来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配合,对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前置研究。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提名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专业职能,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3次,主要审议了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议案。

3.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辅助决策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研究把关重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控和ESG管治工作等。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共计3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
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参股马钢有限、新一轮发展规划等议案。

2025年任职期间,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在当前复杂的宏观环境下,公司应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保持公司经营业绩行业第一;关注法律纠纷风险,主动出击积极应对风险;重视环保风险,采取措施减少投诉频次,改善社区关系;参股马钢有限以后,要关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风险管控,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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