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陆雄文 已离任)
2025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自2025年8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8月任职期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1月-8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66年10月生,中国国籍。1997年1月获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本人的教学和研究主要集中于科创企业公司治理、战略领导力、组织发展、中国不成熟市场营销等,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咨询、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复旦大学人文社会学科传世之作学术精品研究项目等;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五十余篇论文,出版了多部著作及教材,并主编《管理学大辞典》,是《辞海》第六、第七版管理学分科主编。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等。现兼任第六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5月至2025年8月任宝钢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8次,我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我对本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指导、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共计3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预算、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报告、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等议案,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提供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针对内控薄弱环节,公司要完善内控系统、流程和监督;要从点到面整改、落实管理建议书中的问题;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应是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战略导向;在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方面要积极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要和未来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配合,对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前置研究。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激励的机制建设完善和执行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主要审议了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薪酬执行情况报告、总经理2025年度绩效指标(值)设置等议案。
3.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辅助决策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研究把关重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控和ESG管治工作等。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共计3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
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参股马钢有限、新一轮发展规划等议案。
2025年任职期间,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在当前复杂的宏观环境下,公司应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保持公司经营业绩行业第一;关注法律纠纷风险,主动出击积极应对风险;重视环保风险,采取措施减少投诉频次,改善社区关系;参股马钢有限以后,要关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风险管控,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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