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0,302,331,613.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 2025 年下半年现金股利 0.18 元/股(含税)。本次公司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2025 年下半年现金股利 0.18 元(含
税),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377,312,092 股为基数(已
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404,772,657 股),预计分红总额3,847,916,176.56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2025 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0.39%。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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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 0.18元(含税)进行派发。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派发 2025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 2,565,277,451.04 元,占合
并报表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2.58%。
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413,193,627.60 元,占 202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1.99%。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 404,772,657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413,193,627.60 4,515,896,856.82 6,778,072,478.2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345,621,735.27 7,361,925,588.60 11,944,052,177.22
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38,898,953,672.95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7,707,162,962.71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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