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田雍 已离任)
本人因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于2025年9月8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在董事会中的其他职务。2025年1月-9月任职期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1月-9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5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本人1982年1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1987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
本人有着多年国家审计、中央企业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经历,在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历任国家审计署基本建设审计司、金融审计司副处长、处长;1999年至今,先后担任邮电部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9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宝钢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10次,我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我对本年度任职期间参加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对该期间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也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指导、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共计5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预算、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报告、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利润分配等议案,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提供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针对内控薄弱环节,公司要完善内控系统、流程和监督;要从点到面整改、落实管理建议书中的问题;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应是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战略导向;在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方面要积极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要和未来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配合,对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前置研究;建议公司继续关注人工智能、钢铁大模型、低碳减排等智能化、绿色化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历史上历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比对分析,此外,要关注其他外部公司发生的重大风险问题,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今后的审计工作,更好地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激励的机制建设完善和执行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主要审议了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薪酬执行情况报告、总经理2025年度绩效指标(值)设置等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发
挥提名委员会专业职能,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4次,主要审议了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3次,主要审议了参股马钢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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