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苏敏)
2025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人自2025年8月8日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8月-12月任职期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8月-12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68年2月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0年7月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2年12月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
本人在会计、财务及金融、企业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曾任安徽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COO),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5年8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5次,我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我对本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对该期间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指导、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共计4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期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听取了《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提供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建议公司继续关注人工智能、钢铁大模型、低碳减排等智能化、绿色化工作;委员会要求,公司要对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如何承接监事会职权,如何落实到委员会的具体履职过程中进行研究,并形成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激励的机制建设完善和执行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主要审议了高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结算、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议案。
2025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委员会了解到,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方案严格按照国资委等相关管理要求设置考核指标,目标极具挑战性。为更好发挥股权激励的引导作用,结合钢铁业属于周期性行业的特点,建议公司继续和国资委、集团公司沟通,完善指标设置,避免行业周期波动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带来的影响。
3.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
加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辅助决策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研究把关重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控和ESG管治工作等。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主要审议了调整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建设宝钢无缝钢管精品基地项目(一期)、ESG工作总结及提升计划等议案。
2025年任职期间,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公司要做好未来绿色转型工作的研究和谋划,关于ESG评级,一方面考虑国际化运营,树立良好的国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