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 19 号解释,要求“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自 2026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 19 号解
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2、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3、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4、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5、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阅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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