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指综合运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分析、评价、报告等方法和工具,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财务资源的取得、配置、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按照国家统一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治理结构,合规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合理控制成本,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加强信息管理,开展财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统称“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本部,简称“公司本部”。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和项目部,简称“分公司”。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和项目部,简称“母公司”。
公司所属的各级全资子公司、各级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简称“所属企业”。
第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
人治理结构要求的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定位与管理定位相对应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财务会计政策,根据各自的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加强预算管理,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提高公司财务运作效率;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加强财务信息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准确完整、沟通顺畅。
第六条 公司会计核算的基本任务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及时准确地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第七条 公司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承担缴税义务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规定计算缴纳相关税款。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须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 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第八条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逐级负责体制。母公司及所属企业各自作为一级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资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一)公司本部作为公司投资中心、效益中心,进行汇总核算。公司本部设财务融资部,负责母公司的预算管理、资金运营、会计核算和税收管理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融资部相关工作。
(二)分公司设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结算和税费结缴等工作,每月按公司本部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各类财务会计信息。
(三)分公司财务部门行政上受各单位领导,业务上接受公司本部财务融资部的直接管理和指导。
(四)公司本部对下属分公司,分公司对下属各收费站收入、支出等资金往来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分公司应按公司本部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上解各项收入。
第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制度规定,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
(二)组织实施公司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地履行企业偿债义务。
(三)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根据公司重大经营投资需要、模拟测算未来财务状况及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
(五)编制并提供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
(六)根据政府监管机构及上级单位的管理要求,按期报送各项财务数据及财务报告。
(七)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公司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八)决定公司涉及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的各项财务服务等中介机构事项。
(九)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整合财务资源,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升财务管理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 公司科学分析内外部环境,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财务战略,对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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