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6-019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期间相关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25 年 10 月 1 日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公司已完成改扩建高速公路折旧年限及路桥资产车流量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一)暂估改扩建路段折旧年限
公司京港澳高速郑州至漯河段、漯河至驻马店段、郑州机场高速分别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15 日、2016 年 6 月 27 日完成改扩建交工验收。202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条明确,改建、扩建高速公路可重新核定收费期限。公司聘请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规定,测算投资回收期。上述改扩建项目投资回收期均超出 30 年。公司以测算结论为依据,已启动改扩建路段重新核定收费期限申请。在获得京港澳高速郑州至漯河
段改扩建工程、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改扩建工程、郑州机场高速改扩建工程收费期限重新核定正式批复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暂按改扩建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 30 年收费期限,对已完成改扩建的京港澳高速郑州至漯河段、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郑州机场高速相关资产进行折旧摊销。
(二)车流量估计变更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公司于 2025 年
进行了新的车流量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按照新的预测
车流量进行会计估计调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25 年 10 月 1 日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按新的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预计 2025 年度净利润增加 2,431.25
万元,其中:营业成本减少 4,080.34 万元,其他收益减少 838.68 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 810.41 万元;资产总额增加 4,290.0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6,163.48 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 2,083.14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209.67万元;另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1,020.08 万元,递延收益增加 838.68 万元,盈余公积增加 243.13 万元,未分配利润增加 2,188.12 万元,未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若出现总计数与其中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固定资产——高速公路、无形资产——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运用该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计
变更对本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影响数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0-12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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