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20:59:11 股吧网页版
历时9年 600021跨国并购终止
来源:上海证券报


K图 600021_0

  一起历时9年、交易金额高达17.7亿美元的跨国并购案,最终以宣布终止结尾。

  9月9日晚,上海电力(600021)公告称,审议通过终止收购KES能源公司持有的KE公司66.40%股权的交易,所涉标的金额约17.7亿美元。9月10日,上海电力股价以跌停开盘,随即出现反弹,但很快被卖盘砸回跌停板直至收盘。

  这次并购交易终止对公司影响几何?后续公司方面有何新的谋划?

  梳理上海电力涉及收购KE公司相关公告,整个过程历时9年。2016年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本次交易项目信息报告确认函。2016年8月9日,上海电力201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约束性报价相关议案。2017年至2018年,上海电力与KES能源公司成立过渡期管理协调委员会,持续推动落实卖方负责的交割先决条件。在此期间,公司亦组建KE项目专班,同步对KE公司改善经营和技术管理提出建议,做好交割前准备。2018年,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新多年电价机制,很大程度上降低了KE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股权价值,经友好协商,买卖双方同意重新估值并调整交易价格。此后,上海电力一直在做持续推进工作。

  2017年3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上海电力按照相关规定每30日披露一次《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对实施进展及尚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说明,并对本次交易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交易条件一直未能落实从而存在终止风险、正在组织相关方研究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等事项进行提示。

  9月9日,最终尘埃落定。上海电力方面表示,鉴于交易对方始终未能达成交割先决条件及巴基斯坦营商环境变化导致本次交易不再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方向,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因KES能源公司未能满足《股份买卖协议》第4.1条规定的先决条件,上海电力有权依据《股份买卖协议》第4.8条终止该协议,并表示本次交易从启动到终止,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导致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海电力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上市平台之一,发电业务是其核心业务。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2580.13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1.83%。其中:煤电984.80万千瓦,占比38.17%;气电362.02万千瓦,占比14.03%;风电523.56万千瓦,占比20.29%;光伏发电709.75万千瓦,占比27.51%。

  今年以来,上海电力股价累计上涨133.90%。2025年半年报显示,上海电力上半年营业总收入204.75亿元,同比上升1.76%,归母净利润19.09亿元,同比上升43.85%。虽然对KE公司的并购不太顺利,但上海电力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具备境外项目投建营一体化能力:上海电力是日本最大的能源实体投资中资企业,是匈牙利前三的外资光伏发电企业,胡努特鲁电厂是中资企业在土耳其最大的直接投资。

  2025年以来,上海电力国际化发展再创佳绩。日本福岛二期光伏项目高质量建成投产,效益良好。塞尔维亚Black Peak风电项目、罗马尼亚Prime光伏项目、希腊Domokos光伏项目有序推进。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境外资产300.72亿元,控股在运装机213.37万千瓦。

  截至2025年6月底,上海电力新疆木垒120万千瓦风电项目完成首台风机吊装,甘肃宕昌风电项目、天祝风电项目等多个新能源项目均实现全容量投产。当前,上海电力还在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的规模。

  根据9月9日发布的公告,上海电力董事会通过了两项投资决策议案,其一为上电绿能奉贤1号海上光伏项目投资决策,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域,是上海市第一批海上光伏试点项目,装机规模50万千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动态含税总投资不高于37.8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计划总投资的20%)及贷款(占80%);其二为新疆臻元黑龙江牡丹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决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臻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动态含税总投资不高于22.61亿元,资本金占比同样为20%,剩余资金以贷款解决。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