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具体名单为:郭永清、于海涛、
余国君、周志炎、王卫东,由郭永清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
议,审议 37 项议案,听取 4 项汇报。
三、年度履职主要工作内容
(一)财务报告监督与审查
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
进场审计前,认真听取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后听取了会计师的年审结果,对年报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内部控制建议及落实情
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025 年,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外部审计工作监督
对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汇”),委员会认为中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认可其专业能力与服务经验。2025 年,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三)内部审计工作指导
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
报告和 2025 年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听取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审计工作的汇报,建议结合下一步的管控优化改革,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有效性,支持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
(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合规、完整、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2025 年 3 月,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管理层内控体系运行情况的汇报。
委员会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要求。
(五)关联交易事项审查
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发表了意见。
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财务报告监督、外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指导、内控体系建设、关联交易审查等职责,有效发挥了专业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026 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将继续积极履行法律法规所
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信息披露及内控体系的监督,深化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重点关注重大风险,持续关注监管动态,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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