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发生以下调整:
2025年2月28日,罗文军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孟庆春先生、高凤娟女士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商品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关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资质增加业务品种锌的议案》。
三、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编制的内部控制和年报审计总体计划,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持续性监督及审查。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及时督促公司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计划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控工作,及时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通过测试、梳理关键内部控制流程,查找制度设计与执行缺陷,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地执行,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严格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严格
审核,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行使监事会职权
2025年11月11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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