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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09:45 股吧网页版
华能水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正风、张启智、万怀中、龙小海、宋云苍 5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正风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审议议案 19 项,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
度预计交易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1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二)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委员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慎选聘,确保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职业道德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在工作中始终能够保持独立性,据此向董事会提交了聘任建议。

全程沟通,把控审计质量。审前沟通: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及审计策略等进行了充分讨论,未对审计范围有所限制。审中监督:审计期间,通过通讯会议形式,跟踪审计进度,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疑难问题的解决情况,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审后复核: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与注册会计师
沟通,重点关注了关键审计事项的应对结果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评估履职,总结专业能力。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成效进行了总结评估。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行为严谨、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与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健全内审机制,强化政治统领。 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推动公司建立了党委和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审计部门集中归口管理、基层企业落实的“四位一体”内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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