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
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电力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审计方案及实施。
2025 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主要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成本确认、长期资产的减值、金融资产的分类、关联方交易、境外经营情况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并按期完成相关工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
(二)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议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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