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龙小海
本人龙小海作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诚信勤勉的精神,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龙小海,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为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曾任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综合科科长、制度科科长,昆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副局长。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2025 年度,本人及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除规定薪酬外的任何额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的独立性未发生任何变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董事会运行质量持
续提升。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其中现场会议 4 次,
通讯会议 6 次),审议通过议案 76 项;召开股东会 4 次,
审议议案 26 项。本人通过积极参与各层级会议,深度融入公司决策与监督过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全年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10 次,出席率 100%;列
席股东会 4 次。对于各项审议议案,本人做到会前充分了解议案文件资料情况,会中认真审查议案,重点关注公司战略、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管理人员任免等领域。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4 次会议,与主任委
员紧密配合,共同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控有效性、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在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外部审计的工作情况等事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作为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 次会议,审
议议案 11 项。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年度综合预算与财务计划、ESG 报告、银行间
市场债务融资规划以及机构职能优化等议题。本人结合专业背景,对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风险管理和控制等提出了建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4 次会议,审议议案 6 项。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重点关注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履职能力。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出席
会议 4 次。会议对再融资相关事项、关联交易等 9 项重要议题进行了前置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议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与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履职天数累计达 20 天,主要履职活动包
括:
实地调研情况:5 月 27 日至 30 日,本人赴现场对华能
泸定水电有限公司硬梁包水电站、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宝兴河水电站、雨城水电站、宝兴河流域梯级电站调度中心进行了为期 4 天的实地调研。调研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了在建工程核算、工程成本控制、内部控制等财务相关问题,与现场财务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情况。通过现场考察与座谈交流,本人深入了解了资产收购后公司在川资产的运营状况,为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参加审计工作汇报会:在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过程中,积极加强与内外部审计工作的交流与沟通。一是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跟踪督促。3 月 18 日,参加了审计工作汇报会,听取公司审计部对关于《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0 月 29 日,参加 2025 年第三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会,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前三季度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汇报,本人重点关注审计发现的财务、资金方面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