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劲松)
各位股东:
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勤勉尽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情况述职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
1.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劲松,1963 年 11 月出生,船舶学与海商法博士,中国律师,海事仲裁员,
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亚邮轮游艇研究院院长,青岛市市北区航运贸易金融研究院院长,香港教育大学教授等职。曾在远洋货轮,英国 Hill
Taylor Dickson 海事律师行、Holman Fenwick Willan 海事律师行和香港罗家英律
师行等任职。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海商法教授、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国际航运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院长、教授,前海深港国际金融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院长,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智能海洋工程研究院教授,大连海大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主任。历任国内外多所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船东协会法律中心主任、中国船舶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理事和中国船级社法律顾问。
2. 独立性情况自查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4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29 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召开 1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13 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84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 亲自出 缺席
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赵劲松 17 17 0 0 4 4 0
在股东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与会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和对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的提问,并将其作为本人在履职中须加以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保持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科学严谨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本人按规定向股东报告了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并在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了该报告。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指导并监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内部控制与方向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支持;研究公司重大资本运作方案、投资决策,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外部审计工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展开讨论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听取并审议 8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听取并审议 7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听取并审议 17 项议案(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对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23 项议案进行事前审
核,并对涉及的所有重大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就上述会议本人均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并对上述所有议案表示了同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