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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20:40:21 股吧网页版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制度的相关规定,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于2012年3月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事项,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4日,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8月26日,二〇二五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中期审阅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5年中期审阅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中期审阅内容等事项的汇报。

(三)2025年12月30日,二〇二五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A+H股审计工作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主要审计程序、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3月19日,二〇二六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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