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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4 18:38:44 股吧网页版
华电国际: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5.05 元/股

发行数量:678,863,257 股
预计上市时间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电国际”)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本公司现持有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80%股权。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

3、本次重组已经交易对方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审议通过;

4、本次重组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5、本次交易已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包括:(1)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本次交易;(2)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就本次交易免于发出增持要约,及(3)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豁免中国华电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做出香港证监会《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则 26 下强制性全面要约的义务;

6、本次交易已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7、本次交易已获得香港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同意,包括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就本次交易向中国华电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授出清洗豁免;

8、本次交易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9、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中国证监会已出具《关于同意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3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华电,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05 元/股。

4、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678,863,257 股。

5、锁定期安排

中国华电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中国华电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如该等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本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若上述锁定与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中国华电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本公
司现持有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80%股权。

2、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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