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释 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意见 指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电国际、公司、上 指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华电国际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华电购买其持有的江
苏公司 80%股权,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电福瑞收购上
本次交易 指 海福新 51%股权、上海闵行 100%股权、广州大学城
55.0007%股权、福新广州 55%股权、福新江门 70%股权、
福新清远 100%股权,向华电北京收购贵港公司 100%股
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江苏公司 指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福新 指 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 指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城 指 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新广州 指 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
福新江门 指 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福新清远 指 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贵港公司 指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华电集 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团、集团公司
华电香港 指 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
华电福瑞 指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华电北京、运营公司 指 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华电集团发
电运营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中国华电、华电福瑞、华电北京
中国华电持有的江苏公司 80%股权,华电福瑞持有的上海
标的资产 指 福 新 51%股 权、 上海闵 行 100%股 权、 广州大 学城
55.0007%股权、福新广州 55%股权、福新江门 70%股权、
福新清远 100%股权,华电北京持有的贵港公司 100%股权
标的公司 指 江苏公司、上海福新、上海闵行、广州大学城、福新广
州、福新江门、福新清远、贵港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办法》
独立财务顾问、中国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披露财务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中国银河证券经过审慎核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案简介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上市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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