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2025 年末减值
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瑞”)和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北京”)出具的减值补偿承诺,本公司于补偿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末,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就标的资产 2025 年末减值测试结果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2024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出具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交易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025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电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4 年报更新)〉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3 号,批
文落款日期 2025 年 5 月 14 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截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中国华电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80%股权,华电福
瑞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 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华电北京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安排
(一)中国华电
中国华电出具的减值补偿承诺如下:
1、中国华电将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为减值补偿期间。
2、补偿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末,中国华电同意本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按照所属的不同电厂分别进行减值测试。
3、补偿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末,中国华电同意本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
4、中国华电同意本公司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上述土地、房产及股权(以下
简称“中国华电标的测试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结果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期末减值额=中国华电标的测试资产交易对价-补偿期间中国华电标的测试资产的评估值(需扣除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使用年限自然减少对中国华电标的测试资产的影响)。
5、若中国华电所转让的中国华电标的测试资产存在期末减值额,中国华电将按照所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减值额(考虑持股比例)-减值补偿期间已补偿的金额。中国华电应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中国华电所转让中国华电标的测试资产对应的本次交易对价。
6、中国华电优先以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向中国华电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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