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2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430629 证券简称:国科海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成都国科海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国科海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3
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国科海博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
予48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52万份股票期权,预留28万份
股票期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5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的48个月内,激励对象可以选择4期行权,在可行权日
内按25%、25%、25%、25%的行权比例分期行权。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5年至2018年,分年度进行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考核指标由公司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组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2015年2月4日,第四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
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即2019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4日。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为:以
2017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基数,公司2018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不小于0.5%;
被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净资产收益率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合并报表口径)。公司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为-7.13%,2017年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为-0.70%,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八条“股票
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规定: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
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该等股票期权所对应的永盛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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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会授予给其另行确定的激励对象。
因此,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安排如下:取消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20万份,所对应的股票由董事会授予给其另行确定的激励对象,被激励对象职位和名单、行权价格、数量、行权条件等由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重新确定。
特此公告。
成都国科海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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