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中国石化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 号),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0,438,24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99.9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87,328,778.90 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汇入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400292 号),对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584,427,406.93
元,其中 2024 年度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67,264,823.48 元,2025 年
度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717,162,583.45 元,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为人民币 2,588,840,391.5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述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人在北京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会同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与商业银行、保荐人在北京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 10 月 29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在北京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前述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使馆区支行 324674433828 2,391,844,444.7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02020001040033965 22,674,972.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使馆区支行 346774483668 149,072.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714678288671 165,694,844.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678278281559 8,406,741.4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667878302014 70,315.7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使馆区支行 33897688322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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