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5.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作出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6.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作出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7.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8.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到会登记记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9. 本次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和有关事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副董事长韩文胜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公告的《股东会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会议联系方式、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等其他事项。《增加临时提案公告》中载明了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程序及提案内容,除增加临时提案外,《股东会通知》的事项均不变。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至少提前二十日以公告方式做出,通知内容包含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等。根据《增加临时提案公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66.52%
股份的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6 年 5 月 13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召集人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上述《股东会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公告》的发出和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14:30 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 68 号中国
南方航空大厦 33 楼 3301 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公告》一致。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
平台,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根据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签名(及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权登记日的数据统计,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或代理人)共 1,823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893,255,6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67%。股东均持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列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会议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验证,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 19 项,其中第 1-9、19 项议
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比例通过;第 10-18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比例通过;第 4、6、7、9-15、19 项议案为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需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5%以下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第 6、10-15 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南龙控股有限公司、航信(香港)有限公司。
(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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