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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37:40 股吧网页版
南方航空:南方航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股份本部,技术分公司、站坪分公司、明珠公司,新疆、北方、北京、深圳、黑龙江、吉林、大连、湖北、湖南、海南、广西、上海、西安、四川、云南、浙江分公司、南阳基地,厦门航空、河南航空、贵州航空、汕头航空、珠海航空、重庆航空、翔翼公司、物流公司、南联食品公司、数科公司、贸易公司、GAMECO、嘉源公司、电商公司、北京 CGS、北维公司、南航南沙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等。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7.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6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内部控制框架,业务流程层面的销售及促销、航材管理、飞机及发动机管理、其他固定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支出、资金及投资管理、人力资源、财务报告、一般信息技术控制、合同管理、基建管理、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的管理、内部信息传递、采购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存货管理、研发项目管理共 18 个方面,评价范围涵盖了财务报告相关与非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2025 年,根据外部监管要求和公司关注重点,公司进一步深化高风险业务领域评价深度,聚焦“三
重一大”、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加强现场检查前的调研分析,形成各单位针对性检查清单。对共性问题在同类单位中进行拓展检查,加大缺陷易发高发领域抽样比例。选取新设立三级子公司纳入公司评价范围,推动其完善内控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对重要参股公司开展内控监督检查,逐步加强监督管控力度。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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