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南方航空/公司/本公司 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南航集团/控股股东/本公 指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司控股股东
董事会 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
A 股 指 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的普通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本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包括
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向特 指 南航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A
定对象发行 A 股、本次发 股股票的行为
行 A 股股票
本报告 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航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4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 6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 7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 8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 9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 13
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13
八、结论 ...... 1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及优化资本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亿元(含本数),并编制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
1、民航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长期发展前景广阔
根据民航局发布的《2025 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25 年度,中国民航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 1,640.8 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 7.7 亿人次、货邮运
输量 1,017.2 万吨,较 2024 年同期分别上涨 10.5%、5.5%、13.3%。行业运行总
体稳中向好,运输生产规模与运行品质同步提升,民航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 2026 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部署,下一步民航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十五五”民航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深刻把握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以更高水平航空安全保障民航高质量发展,推动民航产业发挥更大战略作用。2026 年民航全行业将力争完成运输总
周转量 1,750 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 8.1 亿人次、货邮运输量 1,070 万吨,将围
绕构建大容量、多频次、高效率的航空运输骨干网,加快推进国内航空快线建设。
当前,行业供需格局正在经历结构性转变。供给端,民航业仍面临着全球供应链紧张的制约和挑战,运力投放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益优先,行业整体供给持续维持较低增速。但从中长期看,我国民航市场需求仍具备较大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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