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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8 20:10:42 股吧网页版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建立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订的基本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应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一)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要求,同时保证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二)股东要求和意愿

充分考虑股东意愿,特别是中小股东需求,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积极回报投资者,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三)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综合分析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所处发展阶段,维持适当的留存收益比例,满足目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为实现公司的愿景提供资金保障,最终“成为全球客户最为信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中国投资银行”,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四)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结合证券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当前和未来公司的流动性水平、盈利状况和盈利能力。

(五)外部融资环境

公司需综合考虑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和外部融资环境的影响,建立对投资者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且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尽可能保证每年利润分配规模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实施利润分配。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规定处理。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并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的基础上,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时,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报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关批准。

(四)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条件

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详细论证,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出席公司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时,可以对前述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1.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时;

2.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出现预警时;

3.公司经营状况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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