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23:01:30 股吧网页版
如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中证协 最新发布!
来源:券商中国

  9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简称《评价办法》),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指标成熟度、数据可验证性等因素选取评价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涵盖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科技金融指标相对丰富、权重相对较高。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将做好《评价办法》实施工作,根据评价试行情况及时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研究优化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专项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性,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定量+定性指标涵盖“五篇大文章”各领域

  《评价办法》在评价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规定与协会现有的其他专项评价总体保持一致。评价指标方面,主要包括定量评价指标,反映公司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贡献度及相关能力,以及定性指标,反映机制建设和业务资源持续投入。

  在定量指标方面,科技金融指标包括科技创新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金额及数量、科技型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及数量、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直接投资于非上市非挂牌的科技型企业金额、证券公司私募子公司管理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型企业的金额。

  绿色金融指标包括绿色债券及低碳转型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普惠金融指标包括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及中小微企业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民营企业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养老金融指标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产品规模。数字金融指标包括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与证券科技类奖项情况。

  在定性指标方面,机制建设指标包括是否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纳入经营发展战略,是否规范建设相关领域专业化组织架构体系,是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业务资源持续投入指标包括证券公司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持续投入综合增长率。附加项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发挥功能作用、积极落实年度相关重点政策、创新示范等情况。

  科技金融赋分较高加分范围较广

  《评价办法》在指标设定、计分标准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公司资源禀赋差异,鼓励各类行业机构积极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

  一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证券公司在科技金融领域资源投入相对较大、评价指标相对丰富,因此赋分相对较高,共50分,科技领域债券融资10分、科技领域股权融资16分、科技领域并购重组12分、科技领域股权投资12分,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各赋10分。

  二是加分范围较广、分差较小,对大部分指标排名前50名的公司予以分档加分,且各档位分差1—2分,50名后赋予基础分,有利于支持引导各类公司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积极参与。

  三是统筹考虑金额与数量,对大部分指标同时设置金额及家数(数量)的计分标准,避免绝对规模对评价结果影响过大。

  四是设定基础分,考虑到证券公司业务集中度较高的现状,对未达到各项指标加分标准的公司,区分不同指标权重设定一定基础分,避免最终得分分差过大,鼓励行业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

  根据规定,专项评价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开展,评价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评价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规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现有的其他专项评价总体保持一致。

  中国证券业协会介绍,《评价办法》主要遵循三方面原则,一是聚焦重点,动态优化。按照稳起步原则,聚焦核心业务、突出功能作用,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指标成熟度、数据可验证性等因素选取评价指标,以提高评价工作质效。二是加强统筹,做好衔接。《评价办法》与协会现有社会责任、债券执业质量、数字化能力成熟度等专项评价做了统筹衔接,各有侧重,以减少重复评价,并减轻公司报送负担。三是综合评价,公平客观。《评价办法》共包括14项代表性评价指标,从不同维度综合考核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质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