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0:31:06 股吧网页版
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伍中信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为席卿女士(独立董事)、蓝玉权先生(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4 月 3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
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17 日,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3、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5 年 8 月 21 日,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要》《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与评估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与本公司聘请的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举行多次沟通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讨论沟通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方法,协调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并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境内外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予以特别关注,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公司财务报表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督促公司完成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经营环境和公司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信息
化手段,建立结构化的流程管理体系,利用专业流程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落实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控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