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2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5835 证券简称:ST川马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风险
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特作以下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因此公司应于2019年6月10日之前召开董事会,审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并发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最晚应于2019年6月3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截至目前,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也未发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截至目前公司仍无法预计2018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如果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6月30日),公司仍未能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无法按期披露年报及未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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