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及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一、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相应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及相关提示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股东大会 股东会(章程中所有涉及股东大会的事项均调
整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对比)
2 半数以上 过半数(参照证监会章程指引,将半数以上调
整为过半数,不再逐一对比)
3 监事、监事会 参考证监会章程指引,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
内容,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
不再逐一对比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5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6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身为浙江省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身为浙江省
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 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8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日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
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00262XL。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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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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