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国昀-已离任)
2025 年,本人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新能”)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张国昀,博士毕业,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香港注册会计师、国际内审师。现担任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财政厅正高级会计师评委、浙江省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浙江高校教指委委员、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指委委员。现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任浙江新
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因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条 件。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6 次,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1 次,现场会议 1 次,通讯会议
10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股东会出席
独立董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情况(亲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应参
会数)
张国昀 11 11 10 0 0 6/6
本人严格依规履职,会前认真研读相关材料,全面了解 议案情况,并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在审议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重大关联交易、财务报告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等重要 事项时,本人始终以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先, 客观、独立、审慎地参与决策,并依托自身财务专业知识, 审慎负责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 无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相关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会议文件完备,材料信息充分,会议运作规 范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深入研究会议材料,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全体委员一同对公司年审机构选聘、其履职情况评估、年度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划等议题进行了细致审议。期间,本人与年审机构及公司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围绕公司经营状况、审计重点、时间安排等交换意见,持续跟进审计进展,就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内控执行的规范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多种渠道
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本人应邀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
明会、2025 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出席公司股东会,与投资者进行直接交流。同时,定期查阅上证 E 互动及公司其他公开信息,持续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确保沟通机制畅通有效。
(六)其他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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