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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1:08:01 股吧网页版
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战略引领,薪酬设计与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

(二)坚持合理对标,薪酬标准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

(三)坚持业绩导向,薪酬分配与考核结果相挂钩、与岗位责任相匹配;
(四)坚持长短结合,契合发展需求探索中长期激励措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前置研究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决定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事项,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和
评价的专门机构,负责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兑现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履职情况领取津贴。津贴分为固定津贴和会议
津贴,在年度末一次性发放。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
任期激励、专项奖励等三个部分构成。

第十条 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一)基本年薪是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固定收入,根据任职岗位、职责分工,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和类型、同行业及区域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是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浮动收入,与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每月按基本年薪标准预发绩效年薪,并依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清算兑现、多退少补。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业绩考核系数×薪酬系数。

年度业绩考核系数的确定应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薪酬系数的确定为:董事长、总经理为 1,其他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0.6-0.95,根据各自的岗位、责任、风险和贡献确定。

原则上,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不低于 50%。

第十一条 任期激励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根据任期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基数×任期考核系数。

任期激励基数为考核年薪总水平的 10%。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原则上不予兑现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并结合本人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兑现相应的任期激励。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
司作出突出贡献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经营管理、转型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或显著成效,为公司创造突出效益的;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处置得当,避免公司或公共人身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的;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明显成效的),经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可给予专项奖励。

第十三条 公司可探索实施建立匹配业务特点与基础条件的中长期激励机
制,经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执行。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风险抵押金、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

第十四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收入,
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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