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2-0026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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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估计变更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2-00268 号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2-00844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三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5年修订)》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一、概述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同日亦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辖
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以下简称“大随段”)、蕲嘉高速公路大冶段(以下简称“大冶段”)、蕲嘉高速公路咸宁段(以下简称“咸宁段”)、大广高速公路麻城至浠水段(以下简称“大广北段”)、大广高速公路河南新县段(以下简称“新县段”)在剩余收费期限内的交通流量模型进行调整,并根据新的交通流量模型计算各路段特许经营权摊销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交通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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