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修订)
中国 深圳
...... 1
...... 5
...... 6
...... 14
...... 16
...... 17
...... 18
...... 33
...... 57
...... 60
...... 102
...... 108
...... 117
...... 118
...... 120
...... 124
...... 125
...... 128
为维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招
商银行”)、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或“本章程”)。
本行原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6〕175 号文批准于
1987 年 3 月 31 日成立的综合性银行,后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
深证办复(1994)90 号文批准改组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已经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
了重新登记手续,并于 1994 年 9 月 5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本行现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0001686XA。
本行的发起人为: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广州海运(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山东省交通开发投资公司、交通部秦皇岛港务局、深圳蛇口招银投资服务公司。
本行于 2002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02]33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 亿股,并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本行于 2006 年 8 月 1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6〕12号),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 25.3 亿股(含超额配售 3.3 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核准,本行增资发行 22 亿股 H 股,超额配售 2.2 亿股 H 股,以及相应的国有股减持并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的
2.42 亿股 H 股,本行 H 股为 26.62 亿股。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98
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 27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
转让;2017 年 10 月 25 日,本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38
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境外优先股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香港联交所按照相关交易结算规
则转让。2022 年 10 月,本行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
本行注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
行;英文全称: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本行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邮政编码:518040
本行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法定代表人由本行董事长担任。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本行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本行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本行承担民事责任。本行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