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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19:18:02 股吧网页版
招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6-0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2.75亿股境内优先股(简称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28。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两位董事批准,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无异议,本公司拟于2026年4月15日赎回本次优先股,现将有关赎回事宜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本公司拟赎回本次优先股合计2.75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金额人民币275亿元。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应计股息。应计股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本公司宣告赎回的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

B:指优先股股东持有的将被赎回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

i:指优先股当年股息率;

t:指计息天数,即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三、赎回时间

2026年4月15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和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4月14日持有期间的股息。

五、赎回程序

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H股
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招商银行境内优先股董事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相关董事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与赎回优先股相关的所有事宜等相关事宜。本公司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王良及非执行董事朱立伟已签署《关于全额赎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优1”境内优先股并派发相应股息的决定》,同意本公司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按照本次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全部赎回本次优先股并派发相应股息。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的答复。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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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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