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4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0650 证券简称:新中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13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陈传武、孙越东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同时免去马俊杰、潘琦刚的董事职务。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石钟韶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6月13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19-017
选举陈林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职工代表,实际到会职工代表15人。会议由李伯鸣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 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提名董事陈传武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提名董事孙越东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选举职工代表监事陈林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 任命/免职原因
原董事马俊杰、潘琦刚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为满足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流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名陈传武、孙越东为公司董事。
原职工监事孙越东因被提名为董事,致使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林为公司新任职工代表监事。
(四)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19-017
陈传武,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履历:2009.6-2012.9任上海汇聚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9-2014.10任爱康国宾健康体检上海大区财务总监;2014.10-2016.5任上海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6至今任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孙越东,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作经历:2000年9月至2008年6月历任新中大实施工程师、咨询顾问、Gsoft产品经理、政府线产品总监、工程线实施总监;2008年7月至2012年8月在金蝶国际软件集团研发中心产品管理部担任产品经理、系统规划师;2012年9月至今历任新中大客户管理中心总经理、产品中心总经理。
陈林,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作经历:历任新中大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
二、 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上述的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7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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