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王野秋 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丁颖磊
董事 辛双百 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许新德
独立董事 张军(快手科技) 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王云海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588,894.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歌华有线 600037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丁颖磊 杨琴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电话 010-26268999 010-26260099
传真 010-26260026 010-26260026
电子信箱 bgctv@bgctv.com.cn bgctv@bgctv.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从政策环境来看,党中央高度重视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对媒体传播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作出建设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等一系列战略决策。广电总局进一步明确广电网络主渠道主阵地定位,提出并强调坚持意识形态、公共服务和技术产业三大属性,统筹推进“两个治理”政治工程、民心工程、系统工程,以超强力度、超常举措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规范电视直播业务秩序,为有线电视用户回流发展创造利好。广电网络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主渠道主阵地、国家数字文化传播网、数字经济基础网,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战略布局上当好国家队、主力军。
从市场环境来看,一方面,人民群众文化和信息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蓬勃发展,视频娱乐、网上购物、远程教育、智能家居等消费场景不断创新,居民消费和产业升级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媒体、信息和科技领域竞争激烈,用户消费习惯向移动互联网、小屏、流媒体迁移,视听媒体消费场景进一步从客厅向碎片化细分,个人化、短时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新兴媒体快速崛起导致传统有线电视用户大量流失,移动用户增长空间基本见顶,拓展新兴业务市场的窗口期不断收窄。
从技术环境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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