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为人民币 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77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16 亿
元。2025 年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立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兼具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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