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1 18:44:40 股吧网页版
四川路桥:四川路桥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6-04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清洁能源集团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持有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清洁能源集团)4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持有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蜀道清洁能源系公司的参股公司。蜀道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公司基于实际情况,拟对此放弃优先受让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是新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事项之一。鉴于新筑股份调整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基准日由 2025
年 5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依据调整基准日后的资产评估报告,蜀
道集团转让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的价格由 581,352.18 万元调整为 560,337.27万元,公司拟放弃前述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蜀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筑股份、蜀道清洁能源为蜀道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关联交易),除已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蜀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3 次、金额合计 20.9947 亿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0 次。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放弃清洁能源集团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基于蜀道清洁能源的发展规划,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拟将持有的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新筑股份。公司持有蜀道清洁能源 40%股权,拟放弃前述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路桥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2026 年 1 月,公司收到新筑股份函告,结合市场和政策等因素,新筑股份
为进一步提升重组实施后的整体资产质量,使重组方案更符合其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拟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路桥关于购买资产及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此后,新筑股份调整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涉及的审
计、资产评估基准日由 2025 年 5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四川
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6〕82 号),由蜀道集团、新筑股份协商确认,蜀道集团转让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的价格由 581,352.18 万元调整为 560,337.27 万元,其中新筑股份现金支付 97,985.09 万元,其余全部以新筑股份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蜀道集团与新筑股份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9 日、2025 年 11 月 7 日以及 2026
年 5 月 11 日签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
补充协议》及《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公司持有蜀道清洁能源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