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107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
相关日期
现金红利发放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日
A股 2025/10/22 - 2025/10/23 2025/10/2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
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2,028,9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即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2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即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 8,695,590,64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028,900 股,即 8,693,561,7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8,193,975.84 元(含税)。
(2)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2,028,9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且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3)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①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693,561,745 股×0.032 元)÷8,695,590,645 股≈0.032 元/股。
②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32)÷(1+0)=(前收盘价格-0.032)元/股。
三、 相关日期
现金红利发放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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