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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6:40:39 股吧网页版
四川路桥:四川路桥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路桥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1986年,于2012年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事前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四川路桥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委员会积极开展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计划制定、现场实施及审计总结等各阶段,委员会均实施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通过不定期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重要审计事项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包括工作范围、日
程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信永中和汇报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以及审计工作进度,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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