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8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5511 证券简称:威达集团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锄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我公司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长兴县画溪街道姚雉路 158 号,
现由于公司办公与生产分离,公司住所不变,分厂设在浙江省长兴县开发区长州路 508号,申请“一照多址”,修改章程,由原经营范围:“色纺纱、紬丝、绢丝、棉纱、毛纱、麻纺纱、化纤纱、混纺纱织造;纺织品销售;货物进抽口、技术进出口。”变更为现经
公告编号:2019-028
营范围:“色纺纱、紬丝、绢丝、棉纱、毛纱、麻纺纱、化纤纱、混纺纱织造;纺织品销售;货物进抽口、技术进出口;分厂设在浙江省长兴县开发区长州路 508 号。”具体
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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