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1331证券简称:德晟保险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东德晟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它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15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1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在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和要求,编制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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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2018年财务报告为基础,在分析了外部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参考公司近两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的经营能力,结合2019年经营计划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6,127,645.29元,合并未分配利润10,750,768.16元。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1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结果为准。
(七)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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