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注意到
近期,深圳市财政局公布了一则关于
深圳AI算力云服务采购项目的
行政裁决结果公告
公告显示,腾讯云因对代理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
进而向财政局提起了投诉
腾讯云认为,该项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通公司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资料等问题
深圳财政局裁决:部分投诉成立
目前,联通公司的中标结果被取消
并最终变更为腾讯云
奥一新闻注意到,5月20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AI算力云服务采购项目”信息。该信息显示,项目业务类型为政府采购,预约时间为2025年6月4日。

图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月4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该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此次招标共有包括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联通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腾讯云)等在内的6家企业投标。最终有3家企业进入候选中标名单。最终,联通公司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身份拿下该项目,报价为287.79万。腾讯云以候选名单中报价最高的327.699万位居第二,没有中标。



图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腾讯云提起投诉
深圳市财政局:部分成立
奥一新闻注意到,8月4日,深圳市财政局针对该项目发布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5〕784号),内容称,2025年6月24日,投诉人(腾讯云)因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深圳市财政局提起投诉。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显示,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联通公司。
腾讯云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联通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商务部分评审评分不应为满分,应按招标文件的评分准则对联通公司“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的评审得分予以扣分。
投诉事项2:联通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评分要求提供出具证书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证书查询记录,该项评分项应不得分。

针对以上两个投诉事项,深圳市财政局在“裁决依据及结果”中表示: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其投诉事项。

中标供应商变更为腾讯云
8月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AI算力云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其中提到,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书(深财书〔2025〕784号),并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变更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图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腾讯云官方网站资料显示,腾讯云是腾讯集团倾力打造的云计算品牌,面向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企业组织和个人开发者,提供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与服务,以卓越的科技能力打造丰富的行业解决方案,构建开放共赢的云端生态,推动产业互联网建设,助力各行各业实现数字化升级。
奥一新闻综合自: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政府在线、中国政府采购网、腾讯云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