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6-00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关联 本次担保金额 的担保余额(不 是否在前期 是否有反
关系 含本次担保金 预计额度内 担保
额)
上市公司董事、
宁波金通融资 监事、高级管理
租赁有限公司 人员及其控制 4,000.00 万元 24,350.00 万元 是 否
或者任职的主
体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8,35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8.4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3 月 16 日,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热电公司”)对外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签署合同情况如下:
1、热电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10%的股权比例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向上述银行申请的债务最高余额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金通租赁向上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债务限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热电公司对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债务限额按 10%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热电公司为金通租赁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担保期限、担保范围详见本公告之“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原因详见本公告之“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金通租赁的其他股东均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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