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以及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
●投资金额及期限:最高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在前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 2026 年 4 月 9-10 日召开的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产品,但受金融市场、行业周期、利率波动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公司开展该等业务的收益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业务。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业务,更好地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因国债逆回购系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产品,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投资交易;公司拟与审慎选定的商业银行合作,认购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潜力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2)。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按交易规则,国债逆回购产品系由证券交易所撮合成交,投资收益率在购买成交时已经确定,交易到期后证券交易所系统将自动返还资金,安全性高;公司将坚持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为原则审慎选取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但受金融市场、行业周期、利率波动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公司开展该等业务的收益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开展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对日常实施的公司内部流程、会计核算、审计监督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亦作出详细可行的安排。
1、公司财务部负责安排资金计划,并由投资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购买对应产品的具体工作。具体经办部门建立台账对产品进行跟踪管理。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决策权限及程序、投资资金的使用、财务核算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
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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