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相关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基本情况:审计委员会由陈文强、李彩娥、翁国民、蒋奋四名董事组成,其中陈文强、翁国民、蒋奋三人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文强为会计专业人士。
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通过《宁波联合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5 年 5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通过《宁波联合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25 年 10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通过《宁波联合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沟通的基础上,同意由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有关内容;同意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
(六)2026 年 1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审阅了公司
管理层对公司 2025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25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并对公司未经审计
的 2025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七)2026 年 3 月 28 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审计
报告(初稿)后,审计委员会举行了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意见》、《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并同意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还一致同意公司《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公司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另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报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根据其执业准则所作的风险判断基础上,应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重点关注存货可变现净值、房产销售收入的确认等内容。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的初稿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的三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见面会,沟通初审意见,并形成经当事人签字的书面会议记录。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审计报告(初稿)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意见,认为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应该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此外,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的电话沟通,向年审注册会计师了解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年审工作计划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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