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刘俐君始终秉持专业、审慎、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严格依照《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勤勉尽责,依法全面履职。按时出席公司会议,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与决策,凭借专业知识与经验,在决策、监督及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为公司决策提供客观依据,推动公司运营规范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为关注中小股东权益,确保公司决策兼顾全体股东利益,避免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现将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俐君:男,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律师。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2009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认真参
加,具体参与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召开次数 3 股东大会 3
召开次数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姓名 亲自出 现场参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席次数 会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刘俐君 3 2 1 0 0 否 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
本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 4 次、战略委员会应出席 1 次,均已准时出席。在
面对各项议案时,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专业态度,深入剖析、全面
考量,依据自身专业判断,郑重行使表决权。
(二)与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重点关注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安
排等情况,通过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完成
情况。在定期报告审议、披露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深度
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
东对公司的意见,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同
时,本人还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履职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契机,前往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办公,在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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