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5-10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望时代数智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数智”)51%股权。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东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就该股权转让事项出具的批复。
2025 年 7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东望数智 51%股权在金华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产交所”)挂牌转让。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收到
金华产交所的通知,东阳市众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信息”)以2,555.10 万元的交易价格成为东望数智 51%股权的受让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91、临 2025-094、临 2025-103)。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股权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众鑫信息签署《股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东阳市众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
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浙江东望时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的 51%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 2,550 万元人民币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完成实缴。
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2、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经金华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
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方,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3、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网络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伍拾伍万壹仟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5,551,000.00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按照甲方和金华产权的要求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汇入指定账户。
3)乙方向资金结算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行为,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的付款义务。
4)转让价款的清算及划转方式为:金华产权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5 个工作日内,由金华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4、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金华产权在收到甲乙双方签章的本合同且乙方在完成付清本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甲方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金华产权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3)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金华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移交工作。乙方至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至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按总转让价款的 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及因本合同履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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