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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57:17 股吧网页版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职,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陈高才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因董事会成员变动,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增补职工代表董事李国珍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履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第十二届第六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第十二届第七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豁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第十二届第八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就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基本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审计关注事项以及监管机构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要,保证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审慎核查。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需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内部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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